
實用的租賃合同模板集錦6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賃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租賃合同 篇1甲方: 重慶市渝北區花卉協會
乙方:世邦魏理仕【康田·國際企業港】物業服務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綠色植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植物的數量、規格、單價及總價:
1. 超大型植物(高2米以上或冠徑1~1.5米或珍貴品種):單價為 45 元/月/株,數量為 3 株;
2. 大型植物(高1.2~1.9米):單價為 35 元/月/株,數量為 4 株;
3. 中型植物(高0.8~1.1米):單價為 20 元/月/株,數量為 9 株;
4. 小型植物(高0.3~0.7米):單價為元/月/株,數量為
5. 時令花卉和水培花:單價為元/月,數量為合同總價680元/月,優惠后實價為600元/月(人民幣陸佰元整)。
【備注:合同期內,乙方要求另行增加植物數量,則根據合同的植物單價,金額按實結算。】
第二條 租賃時間: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植物的擺放地點:租賃植物的擺放地點為: ;
第四條 植物品種:植物品種詳見附件《綠色植物清單》,具體將根據環境和季節的變換,會作局部的調整;
第五條 租金的繳納方式與繳納期限:
免收植物押金,租金按月繳納,自植物進場之日起算,乙方需向甲方預交一個月的租金;一個月后再預交第二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月租金不足20xx元的,需預交一個季度租金);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租賃期內,甲方承擔租賃植物配送、搬運和更換的一切費用;
2. 根據乙方的環境、采光條件及植物的生長習性,甲方負責對植物進行合理的擺放和搭配,以確保植物的正常生長和環境的美觀協調;
3. 租賃期內,甲方承擔租賃植物自然損耗的費用,如植物自然死亡等與乙方無關;
4. 租賃期內,甲方承擔定期對植物護理、自然枯死植物更換的費用;
5. 租賃期內,若出現租賃植物與附著體(如缽子、花盆、底盤等)被人為損壞,或非自然蟲害(如蟑螂、老鼠、寵物等)造成的損壞則損壞部分由乙方照價賠償;
6. 由于乙方原因(如經常開不了門、長時間空調烘烤等),造成植物得不到正常護理,從而導致植物死亡,乙方須按市價給予甲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 續簽條件:
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續簽權利;若雙方無異議,
本合同自動延期一個合同期,延期間的合同條款與本合同相同,并可以此類推;
若雙方無意再延期合同,須在合同期屆滿30天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內,若一方違約,則另一方可根據相關法規法律,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附件:
本合同帶有附件一份,為《綠色植物清單》;
第十條 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共同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章):重慶市渝北區花卉協會 乙方 (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署地點: 簽署日期:20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2簽訂超過20年租賃合同效力,在《合同法》實施以前,法律、法規并未對租賃合同的期限作以規定,有些房屋的租賃期為 30 年或更長時間。但《合同法》規定了租賃合同的最高期限為 20 年。此類合同效力如何認定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規定,對《合同法》實施以前成立的合同發生糾紛,適用當時的法律規定;當時沒有法律規定的,可以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因而對于此種當時沒有法律規定的合同也要受到合同法的約束,即租賃的最長時限為 20 年。
巧顧律師建議,為了保護交易安全和合同目的的實現,應當從《合同法》生效之日起計算新的租賃期限,如果超過 20 年的,超過的部分應認定為無效。
租賃合同中,約定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的優先續租權。承租人 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 3 個月提出續租,并經出租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仍不得超過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規定,對《合同法》實施以前成立的合同發生糾紛,適用當時的法律規定;當時沒有法律規定的,可以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因而對于此種當時沒有法律規定的合同也要受到合同法的約束,即租賃的最長時限為 20 年。
租賃合同 篇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汽車展廳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并簽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汽車展廳情況
1、 甲方將座落在江蘇鵬程工貿院內的汽車展廳出租給乙方,乙方用于汽車銷售,租賃建筑面積約為1600平方米。
二、租金、租賃期限及支付方式
1、汽車展廳租賃自月日起,至年日止。租賃期
2 、合同簽訂后支付半年租金肆拾玖萬元整,半年后支付下半年租金肆拾玖萬元整。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汽車展廳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伍萬元整,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4、由乙方在每年約定繳納期限前5天,按現金或支票付款方式繳納租給甲方,所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支付。
5、租賃期滿,甲方收回出租汽車展廳,若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 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汽車展廳所產生的水、電、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
五、汽車展廳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此處隱藏1953個字……包人: 蔬菜科學研究所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其位于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南岸村三組的蔬菜科學研究所的食堂承包給乙方經營餐飲、休閑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包甲方的食堂位于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南岸村三組蔬菜科學研究所南岸科研示范園內(具體場地及設施設備詳甲乙雙方清單)。其中:
A、承包場地:位于該示范園東北面,北至水溝(甲方用地紅線),南至場內水泥硬化排灌溝、西至鄉村公路、東至小溪(甲方用地紅線),占地面積約20xx平方米,具體位臵以甲乙雙方標畫的紅線范圍為準,該四至范圍內的一切設施及附著物(水塘、停車坪、果樹等)在承包期內其使用權、管理權均歸乙方所有。
B、食堂設施:甲方自建于其示范園內的磚木結構餐飲用房(含室內餐飲設施、用品)共兩層及值班室上下兩層,約500平方米,其中一層廚房1間、客房2間,二層包廂(包廂含衛生間)5間、用餐大廳1間、產品展示廳1間、室外露臺1間。
第二條 承包期限
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共計12年6個月,租賃期滿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經營權。
第三條 承包金
1、本合同承包金標準按時段分別計付: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的承包金以20xx元包干。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共計12年,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承包金為30000元(即30000元/年),20xx年4月30日以后每年的年承包金在前一年的基礎上增加1000元/年(即12年的總承包金共計426000元整)。
2、本合同承包金每年支付二次(即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及第四季度的第一個工作周支付),承包金支付方式為現金。
3、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調高承包金。
第四條 保證金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支付本合同保證金1萬元,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該保證金自20xx年5月1日起作為乙方承包金,在乙方應交納的承包金中抵扣。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收繳承包金,依法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乙方進行監督管理。
2、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負責協調周邊村民、村組委及上級管理部門與相關職能部門的關系,保證乙方合法的正常經營。
3、負責為乙方提供水源電源,保證水電供應正常(發電機及自留井無償為乙方使用)。負責協助乙方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營業期間門衛室由乙方共同使用。
4、負責協調當地關系,協助乙方在進該所的.主馬路(郴州至華塘公路)入口處建設牌樓一座;營業期間負責騰空所內停車場,保證該停車場僅為乙方經營使用;負責協助乙方向村民租賃土地等用以擴大經營,給乙方擴大經營提供方便。乙方需在其承包場地內開墾魚塘、菜圃;搭建塔樓、包廂、圍廊;硬化停車場等,甲方應積極支持并負責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5、營業期間,甲方的果蔬基地及養殖基地等向乙方及其顧客免費開放,為乙方實現自助式、體驗式休閑提供方便,有償提供菜地及相關技術支持。甲方所種植(養殖)的果蔬及畜牧產品按市場價優先供應給乙方,其價格按市場價考慮一定比例的優惠;乙方顧客需采購甲方所種植的果蔬及畜牧產品由乙方負責向甲方采購結算,乙方向顧客的銷售、定價及收款由乙方負責。
6、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在期該所范圍內經營乙方同類產業,不得與第三人以租賃或與第三人合伙等方式提供乙方同類服務。
7、甲方在該所內所開展的種植、養殖、科研等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經營,在承包期內甲方不行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8、以甲方名義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委托乙方為該經營實體的法人代
表,負責該實體的經營管理與利益分配等。
9、負責對房屋及其設備設施按期進行檢查、修繕,以保證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如需乙方維修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10、對承擔因前期建設及合同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損失及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相關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按期支付承包金和實際使用的水電費用,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按法律法規規定由乙方負責的稅費。
3、應愛護并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經營期內乙方有權擴大經營,并在期承包場地內進行改擴建。乙方改動或擴建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4、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6、經營期內其顧客在甲方非承包范圍內的管理必須服從甲方相關規定。乙方的經營活動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科研和生產。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進行其他違法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經甲方書面催告后仍未能支付或拒絕支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甲方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承包手續。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投入的資金等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免責條款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及經營設施等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
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5%的違約金。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承包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承包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3、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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